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准确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办〔2020〕17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分解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20〕3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工作中心任务,加强主动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一定的支撑作用。 2020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主动推送新闻资讯、政策解读、热点关注、意见征集等方面信息501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及时答复。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撑。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服务大厅的展板和宣传页,同时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退役军人及家属及时了解办事流程,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持续做好常规性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解决军人“后院、后代、后路”问题。 (三)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开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开设“机构信息”、“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动态”、“互动交流”等栏目,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法规”等栏目,创新展现形式,做好信息发布。提升各项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5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开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实现稳步发展,取得了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政务公开培训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 2021年,开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三)进一步强化培训工作 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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